在台湾,电子烟也引起了争议。卫生福利部食品药品管理局将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产品归类为药品,而不是普通烟品,未经批准禁止销售。
带电子烟进台湾可以吗?
目前台湾省禁止电子烟,法律规定不能带,但还是有人偷偷带。这取决于海关是否会因为运气而被捕。
台湾电子烟的有关法律规定:
电子烟的定义:
「电子烟」由电子烟填充液(以下简称烟油)制成、雾化器及其部件由电能驱动雾化器加热与尼古丁、丙二醇或其他香料混合的烟油,产生类似烟雾的蒸汽供用户吸入肺部,产生吸烟的效果。
乘客携带电子烟入境的有关规定:
(1)雾化器及其部件:根据卫生福利部国家卫生局(以下简称国家卫生局)的函释,电子烟足以使未成年人在认知上产生混淆,可作为模仿烟。根据《烟草防治法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禁止输入(注1)。
(二)电子烟油产品:
1.含有尼古丁成分的电子烟油,属于药事法第六条所称药品,应当依照药事法的规定办理(注2);目前,电子烟雾化后的烟油仍存在安全问题,各国发布了类似产品的安全警告。为确保人民的健康和安全,卫生福利部食品药品管理局尚未批准进口含尼古丁的电子烟,海关不得放行。
2.电子烟油产品如「不含」尼古丁成分,根据国家健康署的函释(注3),由于电子烟油需要与电子烟载体一起使用,仍属于法律第十四条规定的范围,任何人不得输入此类物品。
根据现行规定,乘客不得携带电子烟产品进入台湾。如果乘客携带电子烟产品,请主动到海关红线申报台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。海关将电子烟产品保存在仓库内,并要求乘客在出境时到相关柜台办理出境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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